贵州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实施办法-全球聚看点
2023-03-16 23:23:46
来源:东方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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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隽逸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工作,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当事人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通过公示系统等线上渠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说明事实和理由。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受理当事人信用修复申请的,可以采取网上核实、书面核实、实地核实等方式,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
当事人登记地(住所地)属于贵州境内的,作出信用修复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当事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或者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当事人登记地(住所地)属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作出决定或者标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交换至登记地(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其协助停止公示、标注相关信息。
本省范围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实施信用修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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